解讀 十號會計 公報與存貨

萬寶投資週刊 , 第  791 期  2008.12.26 出刊 , 作者:賴建承

專訪 日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青雲會計師

五大產業壓力大:塑化、面板、鋼鐵、營建、DRAM

市場矚目的十號公報「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修正案,將於2009年1月1日如期實施,一度引發投資人的恐慌。不過根據金管會針對上市櫃公司的調查,有67%的公司表示無重大影響,台灣50成分股中更有73%表示無重大影響,台灣中型100指數成分股,也有60%認為無重大影響。


而金管會的問券中也針對第3季財務資料作模擬,統計結果有801家(68%)公司回覆,共計將增加提列98.4億元的損失,衝擊確實非常小。

由於十號公報如期實施損失的數字遠較外界認為的低,加上亞洲其他國家都已經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所以為了與國際接軌,金管會決定十號公報修正不延後上路時程。不過市場仍對此制度與衝擊存有不少疑慮,於是我請教了會計業的權威──日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副所長陳青雲會計師,替所有讀者解惑。

十號公報上路是短空長多

新的十號公報究竟影響哪些會計層面?會計師陳青雲表示,包括採用存貨成本的計算方法、存貨之後續衡量、存貨後續衡量之比較項目、存貨跌價損失或回升利益之認列等都有極大的改變,可參閱附表的比較。

十號公報實施日期一度造成市場的爭議,不過陳青雲說:「延後實施反而不利台灣與國際接軌,因為目前香港、新加坡、南韓等亞洲國家都已採用,若台灣延後實施將使得國際投資機構在判斷亞洲市場時缺乏比較基準,這樣一來會使台股的評價受到質疑。」並且他也表示財務愈透明愈好,這樣才能提升資產品資,如期實施將是短空長多。

後進先出法廢除影響不大

存貨原始衡量的改變,包括取消後進先出法及固定製造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陳青雲表示,由於後進先出法是假設企業所出售之存貨為最新之進貨,但此假設無法合理表達存貨的實際流動狀況,所衡量的資產負債表存貨成本亦偏離存貨於資產負債表日之成本水準,故參酌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2號予以廢除。而且證期局曾針對上市櫃公司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僅3家公司採用後進先出法,故廢除後進先出法之採用,應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閒置產能大 毛利率波動加劇

固定製造費用應按生產設備的正常產能分攤,而不宜按實際產量分攤。不過若實際產量與正常產能差異不大,企業得按實際產量分攤固定製造費用。倘若實際產量異常高於正常產能,企業宜以實際產量分攤固定製造費用,以避免存貨帳列金額高於實際成本。

但因產量較低或設備閒置導致的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存貨成本不再含有產能閒置成本,這將使得閒置產能過多的企業銷貨成本增加,進而使得毛利率波動加劇,不過每單位產量所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金額不致因而增加。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提升資產品質

針對存貨的續後評價,舊公報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而市價係指重置成本或淨變現價值,新公報則改為「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淨變現價值是指在正常情況下的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的餘額,亦即企業預期正常營業出售存貨所能取得之淨額,而重置成本則為目前購入相同存貨所需之成本,故存貨續後衡量改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衡量,可提升資產評價之品質。

究竟淨變現價值如何衡量?陳青雲表示,一般製造業比較簡單,不過營建業則較有爭議,包括地點、交通建設、方位、風水等,都可變成土地與房屋價值高低的關鍵,所以須有鑑價師進一步提出證明。

存貨採逐項及分類比較 認列損失大

舊公報有關存貨的成本與市價比較時,得按個別項目、分類項目或全體項目為比較基礎,而新公報不得採用全體項目作比較,除符合限定條件得以分類項目作比較外,應採個別項目作比較。陳青雲表示因舊公報得採用分類項目或全體項目作比較,各存貨漲價及跌價可互相抵銷,所需認列的損失較低,而新公報採用後,在個別項目比較下,將造成部分企業須認列較大金額之損失。

存貨跌價損失與回升影響銷貨成本

舊公報若有存貨跌價損失與回升,應認列於營業外損益,但修訂後公報則改列銷貨成本。由於新公報規定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作為衡量是否應認列存貨跌價損失,當成本低於淨變現價值時,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之金額,應認列為銷貨成本,如此將使當期毛利減少。

若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消失,或有證據顯示經濟情況改變而使淨變現價值增加時,企業應於原沖減金額之範圍內,承認回升利益,並認列為當期銷貨成本之減少,亦即將使當期毛利增加,如此可使公司更加重視存貨的管理。

十號公報實施對哪些產業衝擊大?

十號公報決定於2009年元旦如期上路,究竟哪些產業會受到影響?陳青雲表示,存貨金額較高、產品跌幅大之產業將帶來較大衝擊,但卻可將不確定的庫存損失問題,早日反映於財務報表上,這反而可提升資產評價的品質,提高公司財務報表的透明度並與國際接軌,故十號公報是短空長多。至於受到衝擊較大的產業則以面板、DRAM、塑化、鋼鐵、營建等為主;IC設計、服務業、觀光、航運、通路與金融等較不受影響。

除了上述會計師表示的產業外,我認為包括光碟片、面板零組件、LED、IC載板等也會有較大影響,但晶圓代工,主要是接受代工訂單,因此存貨跌價損失影響幅度相對較少。此外封測廠原物料就占了7~8成的比重,理應受到相當大的衝擊,不過目前封測大廠存貨周轉天數是半導體族群中最低,故衝擊不如想像中大。

此外金融風暴衝擊下,廠商產能利用率勢必大幅下滑,而未分攤的固定製造費用作銷貨成本認列,將使報表更難看。所以金管會表示,產能過剩所應認列的損失,在報表中無需認列為當期損益,可延後到年底前一併認列全年度實際產量,在年報中認列即可,這可稍稍減緩十號公報上路的衝擊。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