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小智
臺塑四寶 – 臺塑 , 南亞 , 臺化 , 臺塑化
台塑集團在非電子類權值股具舉足輕重角色,旗下台塑、南亞、
台化與台塑化等四檔塑化股
景氣循環股的特色是獲利隨景氣多空而變化.由於股利波動大,
所以盡量在它獲利年度較差或景氣衰退時分批佈局.
再藉由抱牢股票到獲利好的年度.不管是未來領股息或賺價差都很不錯!
超商雙雄 – 統一超 vs 全家
憑藉流通經營的堅強實力及優勢,統一超商從7-ELEVEN為主體的事業,
到引進DUSKIN、星巴克、無印良品、多拿滋、自創統一整合、康是美、
以連鎖經營的運作概念,延伸到不同領域的事業。
統一超商流通次集團戮力尋求與國際知名品牌接軌,成功將國外經營模式
落實本土化,帶給台灣消費者更多樣豐富的生活風貌。統一星巴克、
統一速達宅急便、樂清服務、台灣無印良品,家樂福… 多元化的新事業引入
7-11 市佔47% ; 全家 市佔24.5%,其餘3成 萊爾富,OK便利.等超商.
(註) :2009年的資料
晶圓雙雄 – 台積電與聯電之比較
台積電是景氣循環股 , 所以稅後淨利會隨著景氣多空而波動甚大, 但由於它擺脫成長期的不穩定逐步邁向成熟期獲利規模也大幅成長.
從93年度開始台積電的稅後淨利至少都在 892億元以上 , 跟之前有極大的不同!這樣的獲利規模足以讓它發出至少3元的現金股利.
所以從95年度開始台積電的現金股利都在3元左右, 就算日後獲利數字時高時低也不會影響它維持穩定股利的能力, 這在景氣循環股相當少見.
我們都知道台積電是半導體晶圓代工的廠商需要大量的資本支出與研發人員跟聯電一樣 , 但晶圓雙雄的下場卻南轅北轍!
十個有關個人最低稅負制問題
文章來源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pifo_04.jsp
前言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95年1月1日起施行,凡是中華民國
境內居住之個人(在境內有戶籍且經常居住在境內者)應依
該條例規定申報繳納基本稅額,而個人海外所得自99年起
始納入基本所得額中計算。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包含: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非現金部分之捐贈扣除額」及員工分紅配股其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