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藏股究竟是護了誰的盤?
Mr.K 2008/07/29 udn聯理財網
對於想要長久經營的企業而言,短期股價的波動不應該是經營階層的重要考量之ㄧ,而公司重要的現金資源更是不應該拿來作為護盤之用,因為長期而言,這對於公司的基本面一點幫助也沒有。也因此,不免讓人產生一個疑問…
每當股市出現巨幅波動,通常是大幅下跌的時候,市場就會出現要求政府或公司出面護盤的聲音。只是,說也奇怪,股市大漲的時候卻不見有人為了放空人士而出面要求護盤的。這當然是玩笑話啦,哪個政府或公司會嫌自己的股票漲太多的呢? 只不過站在一個公平與效率市場的角度,我個人其實是反對政府或企業拿錢去作護盤動作的,即便我個人也是那在廣大股海中飄蕩的小小股民之ㄧ。
政府用來護盤的錢就是所謂的國安基金與四大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及郵政儲金),而這些都是老百姓們的稅款、存款以及退休金。根據統計,台灣證券開戶人數約900萬人,其中有經常交易的更是只佔開戶數的一半。那麼,為什麼要用全民的錢來幫股民們護盤呢? 這也是為什麼我都告誡親朋好友,有適用勞退新制的,那個自提的比例除了規定的6%以外就不要另外增提了,雖然所得稅可以延後到退休時繳,但是屆時退休金本金還在不在都還可能是個問號呢。
另一個不是很公平的現象在於政府護盤都是拉抬權值股,比如說台積電或鴻海之類的,問題是這些股票都不是散戶們平常會買的股票。所以經常可以看到的現象是,政府砸錢硬拉權值股,指數看起來是止穩了,但是中小型股還是頻頻破底。老百姓給政府保管的錢拿去承接了外資不要的籌碼,但自己手上的股票卻還是住套房,這樣似乎也沒有達成為老百姓們護盤的原意,不是嗎?
民主政府的無效率是眾所皆知,這與哪個顏色執政其實並沒有太大的關聯,也因此我也就不會對其政策與行為多有苛求,只不過如果連私人企業也時興庫藏股護盤這一招,就應該仔細去思考其背後的意義為何囉。
買回庫藏股對於公司基本面並無正面助益
根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買回庫藏股的目的通常會有下列幾項,包括轉讓股份予員工; 配合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可轉換公司債、可轉換特別股或認股權憑證之發行;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者。而不論是上述哪一個目的,其實對於公司基本面的發展都無明顯的正面助益。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時,轉讓資格與轉讓價格等辦法都是由公司的董事會來制定,也因此小股東們從程序上是無法干預的,而這中間就會出現極大的套利空間可運作。雖然庫藏股之轉讓價格不得低於轉讓辦法訂定日之收盤價,但其轉讓期間可以長達三年,即使未來三年都沒有價差的空間,公司可以決議將這些庫藏股給註銷掉。
但若日後股價有價差空間,就可以將庫藏股轉讓給特定的員工,也就是說,這三年中間等於是利用全體股東的錢來幫特定員工買個選擇權。而根據39號公報的規定,轉讓日當天市價與轉讓價格中間的價差必須列為公司的勞務費用,而這個費用會反映在公司的獲利能力裡,這等於是全體股東又再一次的幫這些少數的員工買單。
而配合有價證券的發行屬於財務上的操作,對於公司發展也是沒有直接的幫助。比如說今天K公司以每股40元買回庫藏股,之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其轉換價格為每股50元,倘若日後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以50元轉換,則中間的10元差距會列在資本公積這個科目,公司每股淨值雖因此提升,但實質上公司的本質並沒有因此改變。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的目的就更有趣了,以此目的買回庫藏股之後公司必須要在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註銷股票。而公司註銷庫藏股時,若買進的平均價格低於每股淨值,則每股淨值於庫藏股註銷後會因此降低,甚至於可能侵蝕到保留盈餘而影響公司配股配息的能力。反過來說,也僅有當市價低於公司每股淨值時,買回庫藏股註銷才有助於每股淨值的提升。
巴菲特(Warren Buffett)曾說過:「短線而言,股票市場是投票機,人氣旺的股票走高;但是長線來看,股票市場是體重計,本質好的股票不會寂寞。」。對於想要長久經營的企業而言,短期股價的波動不應該是經營階層的重要考量之ㄧ,而公司重要的現金資源更是不應該拿來作為護盤之用,因為長期而言,這對於公司的基本面一點幫助也沒有,企業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將手上的現金作更有效的投資與擴充。
註: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0號第13段規定,公司註銷庫藏股票時,應貸記「庫藏股票」科目,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應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若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
實施庫藏股究竟護了誰的盤?
根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上市櫃公司只要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即可買回庫藏股。其實為了公司的經營效率來說,買回庫藏股只經過董事會決議是可以接受的,總不能所有議案都要等到股東會才來討論,這樣還需要董事會作什麼?但問題是在於,董事會執行這樣的決議真的是為了小股東的利益?亦或是為了本身利益的考量呢?
會出現這個疑問的癥結點在於某些上市櫃公司的董、監與大股東會將其持股拿到銀行設定質押,質押的性質與我們用融資買進股票很類似。原則上就是拿股票作擔保,而股東可視股票的穩定性與波動性拿到約股票市值的60%~80%不等的現金,而所需要的成本僅需每年付出約6.5%~8%的質押利率即可。
這樣在公司治理上會有什麼問題呢?這些董監雖然把股票拿去質押,但是他還有擁有這些股票與董事會的控制權,只不過股票已經變現了60%~80%,這時就很容易產生道德危機。大股東可能傾向「以小搏大」,一步步走上不歸路,反正公司「賭輸」了,這些人頂多股票被銀行拍賣,損失最多20%~40%,受創有限,反之,若賭贏了,則可大撈一筆。
但對於小股東來說影響就大了,假設大股東或公司資金調度出問題,勢必造成質押在銀行股票的鬆動,嚴重者更會觸動銀行將大股東股票斷頭殺出,骨牌效應一觸即發。這個時候庫藏股護盤就會很好用,用全體股東的錢讓大股東的質押擔保率維持在銀行可接受的水準,但這樣的作法是否符合公平的原則呢?庫藏股到底護了誰的盤呢?事實上,前陣子爆發的力霸弊案,其董監質押比例就超過了50%。
專注本業的公司才值得以投資角度來看待
就我個人而言其實並不喜歡一家公司作太多的財務操作,因為這是聰明人才會作的事,而就如同巴菲特所說的:「要投資就要選擇連笨蛋都會經營的公司,因為再好的公司最後都會落入笨蛋手中。」,近期就有一家連笨蛋都會經營的公司,因為財務長操作外匯選擇權而虧了30億元,我並不是說這位財務長很笨或是有什麼其他內情,重點是在於這些財務操作對於公司長遠的經營是沒有意義的,而且所能創造的利益有限,一不小心還會陰溝裡翻船。
股票的價格每分每秒都在變動,但公司價值卻不是如此,一家公司如果關注價格多於價值的話,一個理性的投資人也應該用投機的角度而非投資的角度來看待這家公司。小股東們,看完這篇文章,你還會因為公司派在股價下跌時實施庫藏股護盤而感到興奮嗎? 在那之前可能要先弄清楚,庫藏股到底是護了誰的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