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Hongyi大大提供0050台灣卓越50 ETF配息資料~
想參予配息的大大,請記得10/ 23 前 (含) 一定要在券商下單,
不想配息的客戶,也請其務必在10/ 21 前出場,以免收到扣繳憑單喔
此次收益分配因屬國內收入,所以會有扣繳憑單….
1.每受權單位分配金額為新台幣 2元
97年09月TTT收益分配內容:
每受益權單位分配淨額為2元,加上可扣抵稅額及已扣繳稅款0.082元,收益總額為每單位2.082元。
分配所得來源:
持有每張TTT可分配收益之金額為$2×1000單位=$2,000,
其中利息收入-RP $20、股利收入$800、借券收入$0、資本利得$1,180,共$2,000
自然人於各項所得稅率下之稅賦計算: (請參考附件P.12)
假設某一持有TTT之自然人所得稅率為13%
該自然人次一年度持有每張TTT之所得稅應繳金額為:
[(20+1)+(800+81]×13%-(1+81)=117-82=35
所得稅應繳金額佔總收益金額比例為$35/$2,082=1.68%
資料來源:寶來投信P-Shares http://www.tw50etf.com/news/news1015.pdf
■收益分配條件
1.本基金成立日後,經理公司應於收益評價日(每年9 月30 日)檢視自成立日起至該收益評價日止本基金之累計報酬率與標的指數累計報酬率之差額,如本基金之累積報率大於標的指數累積報酬率達1%以上者,經理公司應對受益人為收益分配。
2.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之收益,若於收益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低於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時,本基金之收益於當年度不予分配;若於收益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高於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時,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年度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收益分配評價日審核結果
1.依據今年9月30日收益分配評價日淨值計算,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與標的指數(臺灣50指數)的累計報酬率之差額為5.53%,超越1%的收益分配標準。
2.本基金收益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達45.12元,高於本基金每受益權位之發行價格36.98元,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年度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未低於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因此達到收益分配標準,本公司決議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將配發2元。
■寶來台灣卓越50 基金配息概況
寶來台灣卓越50 基金自2003 年6 月成立以來,已連續四年配息四次,配息如下
年度 每單位配息金額(元)
2005年 — 1.85元
2006年 — 4元
2007年 — 2.5元
2008年 — 2元
■收益分配相關日期及注意事項
1.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今年度配發之現金股息,將於10月24日進行除息交易,11月1日為收益分配基準日,收益分配發放日為12月3日。
2.因10月24日將進行除息交易,停止融資交易期間為10月21日至10月23日,停止融券交易期間為10月17日至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