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課徵證所稅面臨三項難題

 2008-08-02 工商時報

 

行政院賦改會本周四決定,將復證所稅列為第二十個稅改議題,以六個月的時間,研究台灣開徵資本利得稅的可行性與適當時機。雖然財政部長立即消毒,指開徵證所稅的可能性極低,但台北股市仍受衝擊,連續兩天下跌,表現明顯不如東亞鄰國。

在此次賦政會中,行政部門根本不想碰證所稅議題,但學者專家基於社會公平正義考量,尤其遺產稅減徵或免徵後若不課證所稅,稅制對富人傾斜情況將更嚴重,因此提出復徵構想。然而,台灣二十年前曾復徵證所稅,以失敗收場,重創政府信譽;二十年來國內外政經情況轉變甚大,復徵證所稅比當年更困難。

首先是國際因素。眾所周知,證所稅課徵與否,對一國證券金融市場發展影響至深且鉅。在金融國際化時代,企業可選擇在全球最有利地方掛牌上市投資大眾也可把資金匯至海外在預期報酬率最高地方投資現在香港新加坡中國大陸,都不課證所稅,香港新加坡甚至股利及遺產都不必課稅。如果台灣復徵證所稅,則可預見台灣股市本益比會降低,企業募資的成本會上升。其結果是台灣的企業將赴海外掛牌上市,投資人則到海外買「台股」。現今全球各地證券市場係處於高度競爭狀態,近期大陸放寬台商在A股上市,香港及新加坡也努力招商,台商是首要目標,香港近兩年初次上市(IPO)金額直追紐約,在全球排名數一數二。在如此競爭的環境中,台灣若復徵證所稅,企業與資金出走誘因會加大。其後果是台灣證券及金融業萎縮,政府當然也課不到多少證所稅。因為證交所得發生在國外,政府更難稽查,甚至連證交稅也會大減。

     尤有甚者,馬政府上任後,厲行改革,想打造台灣成為亞太金融、籌資及財富管理中心,因此去除各項管制,包括台灣企業赴大陸投資限制,並吸引大陸台商回台上市。行政院推動下階段金融改革,重點放在金融稅負革新,希望吸引國內外企業、資金及人才來台。如今金融有關稅負減免未實現,反而大張旗鼓課徵證所稅,則台灣欲發展成亞太金融中心的構想將很難實現。必須指出,在經濟金融日益國際化時代,各種生產要素跨國流通無阻,很容易「以腳投票」規避稅負。有人稱此現象為全球化趨勢下的「國際租稅競爭」,一國稅制與稅率須考慮鄰國及主要競爭對手國情況,不可抱著財政學教科書教條,純從封閉經濟觀點思考。

     其次,與二十年前復徵證所稅相較,當時的法律係給予行政部門「立法授權」,可視經濟情況停徵證所稅或課徵,事先不需經立院同意。但在上次復徵失敗後,立院修法,明文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因此現在若想恢復課徵證所稅,須立院三讀修正所得稅法。如前所述,現今行政院根本不想碰證所稅這個馬蜂窩,因其與發展亞太金融中心的目標「背道而馳」,就算賦改會通過提案,行政院也很可能擱置。就算行政院提案修法,以目前政治氣氛,馬政府民調「直直落」,且民進黨力推退稅,執政黨立委對行政部門高度不滿,此時如何凝聚復徵證所稅的「政治共識」與改革推進能量?須知,台灣股票投資戶近一千萬,股民可說是台灣最大利益(或壓力)團體,這些股民會進場投資,主觀上都自認可望有豐厚獲利。對他們而言,除非規定盈虧無限量互抵或降或免證交稅作為交換,否則阻力很大。

     最後的難題是課徵技術。二十年前復徵時以失敗收場,稽徵技術無法克服為最重要關鍵,主因是台灣人頭戶盛行,人頭文化積重難返。欲復徵證所稅,稽徵成本極高且有擾民之虞,稅收也不會比現有的證交稅多,後者稽徵成本極低,一年有逾千億收入,以證交稅換證所稅,稅收很可能不增反減。前述三項難題不解,復徵將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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